尊敬的家长、全体教职工:
根据市教育局文件通知,按照《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经过全面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,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我校食堂学生伙食费由9元/天调整为11元/天。同时,遵照教育行政部门对师生伙食同质同价的一贯要求,我校教师伙食费也相应地从9元/天调整为11元/天,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。特此告知!
常州市兰陵中学
2021年9月1日